一、读者办理借阅我馆书刊资料手续时,须当面检查原书。发现污损、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声明,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,由借书人
负责赔偿。 二、污损文献指涂划、圈批点、折叠、剪裁、描拓、撕画、水浸、损坏图书加工标识等,污损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者,由工作人
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1-5元。三、污损情况严重,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者,按遗失处理。
四、书刊丢失,可按原书刊赔偿;不能赔偿原书刊的,按原价赔款;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,则按整套文献价格赔偿;遗失文
献累计5册以上者,将取消本馆读者证持证资格。在赔款手续办理两个月内若归还原书刊,则可退款。 五、珍贵书刊、绝版书刊污损、丢失,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。
六、对有意破坏书刊(如裁割、撕裂等)者,除按书刊污损赔偿外,并交送公安部门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理。
七、对偷盗书刊者,除收回原书外,并交送公安部门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理。
八、读者损坏的书刊经办理赔款后,一律收归我馆处理。
揭阳市图书馆
邮政编码:522021 联系电话:0663-8160113 电子邮箱:gdjystsg@163.com
地址: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渔湖镇发展大道市文化中心内
您是第
762064位访客
粤ICP备15038264号 Copyright© 2021揭阳市图书馆版权所有
粤公网安备 44529802000124号 粤ICP备15038264号 Copyright© 2016揭阳市图书馆版权所有